原告起诉,被告全部认可,为什么还会败诉?
这其实涉及到民诉法和民法的一些基础知识,我尽量用比较生动的例子来说明。
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诉求,被告全部认可,但是原告仍然败诉,可能是以下原因:
1、诉求不对。
张三告李四,说李四跟他媳妇出轨,要求法院判令李四媳妇也跟他来一发。李四说我确实跟张三媳妇搞过,经我做工作,我媳妇也同意补偿张三一回。
现在你是法官,你能不能支持张三?当然不能,否则就是支持换妻了。
2、涉及到身份关系。
张三跟李四是大学室友,有一天张三去法院起诉李四,要求确认他是李四的爸爸,李四对其进行赡养。
原因是,上大学的时候,张三老是给李四打饭,李四每次都以父亲尊称来报答张三。但是大学毕业后,李四拒绝再喊张三爸爸,张三现在遭遇车祸,需要人照顾,但是他无亲无故。
在法庭上,李四明确表示认可双方父子关系。你是法官,你咋判?要不要确认二者有父子关系,进而让李四赡养张三?
3、涉及国家利益。
末代皇帝溥仪去法院起诉故宫管理部门,要求返还故宫,理由是这个宫殿,从大清朝开始,就是他们家的私产。故宫管理部门承认故宫自古就是溥仪家的私产。
现在你是法官,你能不能判故宫管理部门向溥仪返还故宫?
4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。
某地要修一条快速路,但需要经过张三家,按照正常拆迁赔偿标准,政府需要赔偿200万,现在张三要求政府赔偿一个小目标。在法庭上,政府代表说,法院判的任何赔偿金额,哪怕是一个亿,我们也接受。
现在问题来了,你是法官,你咋判?
5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张三跟李四都是公司股东,张三有一天要求退股,把出资的10万元从公司退出来,李四表示同意。但如果按照李四的同意判决,可能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债权人利益。
6、被告自认与法院调查情况不符。
张三拿着一张借条起诉李四,要求李四返还5000万借款,李四说确实欠张三这么多钱,但是现在没钱还。最后法院查明,这两货串通伪造借条、流水,你能根据李四的自认判决吗?
7、明显与常识、科学真理不符。
张三起诉李四,说李四侵犯了他的永动机发明专利权,李四当庭认可张三具有永动机发明专利。问你咋判?
总之,不是双方认什么,法院就必须按照双方说的来判,否则法院不成了原被告开的了?
相关法条:民诉法司法解释
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,或者在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,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,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。
对于涉及身份关系、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,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。
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,人民法院不予确认。